中共杭州市良渚职业高级中学党支部委员会
重大问题研究决策制度
为深入持久地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,规范学校党支部委员会研究重大问题的工作程序,提高管理效率和工作质量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会议组织
学校重大问题由学校党、政、工联席会议研究决定,学校党支部委员会牵头组织。由党政办公室主任负责召集参会人员,落实会议的具体时间和地点,党支书记主持会议。
二、会议时间
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党政工联席会议,研究决定学校重大事项,因工作需要经校长或书记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。
三、会议议题
严格执行《杭州市良渚职业高级中学校领导班子议事规则》,“三重一大”(重大问题决策、重大人事任免、重大项目安排、大额度资金审批)事项均交由党、政、工联席会议集体研究。具体内容包括:
1.学校办学指导思想、发展规划;
2.学校各项规章制度;
3.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指示的实施意见;
4.学校党、政、工、团工作计划和总结;
5.学校精神文明创建工作;
6.学校的人事调动、调整,干部的推荐、培养、使用和管理监督,干部培训、考核、任命、免职;
7.教职工津贴、晋级晋职、评优选先;
8.学校重大的经费开支、财务预决算、基建项目;
9.党建工作和工、青、妇等群众组织的工作;
10.教代会及校务公开工作。
11.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工作;
12. 其他需要提交党、政、工联席会议讨论的问题。
四、 会议要求
1.学校党政工联席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方能举行。讨论“三重一大”问题时,所有成员要全部参加。若遇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,要事先留下书面意见,会后由总支书记将会议决议向其通报。
2.会议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,分别采取口头同意、举手表决、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。决定多个事项的,要逐项表决。
3.会议记录要完整规范,并由书记审阅签字,会议决定需发文件或会议纪要的,要由书记审阅后签发。会议纪录,非经书记批准,不得随意查阅。
4.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,来不及召开会议的,经总支书记同意后可临时处置,事后应及时向党、政、工会议报告。
5.坚持民主集中制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,赞成票要超过应到会成员半数以上才能通过。对重大问题,由集体研究、集体负责。对重要问题意见分歧一时难以形成决议时,一般缓议。对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,各委员必须坚持执行。
6.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,会议研究和讨论的问题,除按按规定程序公示、传达外,个人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外泄露。对违反组织纪律,造成一定影响的,要按党纪处理。
中共杭州市良渚职业高级中学党支部委员会
二○○七年五月八日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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